爱读书 > 经典耽美 > 与严成书 > 第22节

我就想出去还挺拉风,强攻强受的。

你心理扭曲,就为拉风谈恋爱啊。

太酸的话我也说不出口,就是喜欢你啊,你不能拒绝的,你必须和我搞对象。

我是不是太被动了啊。

他不耐烦了,眼睛一瞪,你到底答应不答应

我说,好吧,看你没人要,我就勉强收了你吧。

坦白从宽

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和文信好上了,有点小兴奋,有点不知所措。

然后想起了严成和正正,心凉半截。

我是不是不太道德。

一时半会还不想告诉正正,至于严成,是应该找个机会和他说明的。

我很喜欢和文信在一起的生活,喜欢坐在他摩托车的后面,听风的声音,抱着他,享受刺激。

我喜欢和他一样穿着短裤,穿着拖鞋叼根烟一起走夜市,我还喜欢和他在晚上一起去烧烤店大口喝着扎啤吃着烧烤。

我很喜欢这样,我不是个乖仔,我曾经是。

文信说我是被好日子压抑的心理出问题了。

我说,那文哥多出色,天生就有问题,党和国家就一直培养,一直培养,可惜培养不过来了,政府愧对你啊。

然后我俩开打,一般他是不会让着我的,当然我也是不需要他让的,我的体力还可以,暴发力很大,开始时候是不会处于下风的,可惜没有持久力,他哪天要是就想和我摔跤的话,他会在我没劲的时候就开始痒痒我,一直到我受不了求饶为止,然后,手一指,去,给大爷做饭去。

我厨意还真的不错,从小就开始下厨,文信很喜欢我喜欢做的菜,每回都会吃到撑。

他对我真的很好,有时候我因为在学校出不来,他就下班后去学校找我玩,约会很晚然后自己坐公交车回去。

他大男子主义很浓,我在外面要很给他面子,很多时候很多事他都会为我代劳,不过做饭和洗衣服除外。

严成始终是我的一块心病,有时候觉得自己很缺德,答应了俩男人,却没有专一的对谁。

我很喜欢文信,我觉得,严成是太优秀了,他是属于那种不懂事的时候自己向往的那种白马王子,可是有一天真正有这种王子在身边,才发现自己更想要的是一种真实,一种适合自己的感情。

西装男好,可是不如拖鞋男适合自己。

严成宠我,可是人都是贱骨头,我怀疑,我是真爱上了文信,我想要一种普通小老百姓过日子的感觉,严成是喝牛奶的,文信是喝豆浆的,而我是吃油条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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