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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胧终究还是没能参加后天的挖木薯。因为,就在他吃完饭没多久,成律师就打电话给他,说是希望他能回城里一趟,有些后续的事要他在场。

于是,林胧收拾了两套衣服,搭着镇上唯一一趟到城里的长途汽车,晕着车回了城里。

到了城里才知道,原来是之前长期租用最繁华街道店面的那个老顾客不租了,于是,有不少人来问,成律师的意思是希望林胧自己觉得。毕竟这算是他比较大头的收入了。

而林胧之所以会答应回城里还有他自己的考量。

之前就说过了,空间里有不少的旱地水田,水田还好说,都种上水稻。而旱地呢?种菜总不能全种上吧,那么多的地,他又不是卖菜的,而且,他一个人还不累死他。所以,他就准备买些果树啥的种上,不仅不浪费土地,还能吃上自己家的水果。之前为什么不在镇上买呢,主要是自己这买的虽然不多,但也不少,而且,也只有赶集才有人卖这果苗,种类还不多。不过,这都不是最主要的,最主要的是,可能会被人看到,他家虽然土地不少,但除了大院前的那块特意留出来的地,其他都被人租走了。就算是要人家还,那也得等过完年,至少地里的作物要让人收了吧。而你没地方种还一次买那么多的果苗,你这不是存心告诉人家你有问题吗?而城里就不一样了,城里人太多,他那点需求量本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。况且,不是他对乡下人有什么歧视,乡下人虽然比城里人热情,但也比城里人八卦了许多,特别是邻里乡间的三姑六婆。

于是,在处理好店铺问题的第二天,林胧就逛了趟果苗圃,买了好几种果树。

首先就是他最喜欢的荔枝了。虽然荔枝热,且不能多吃,但林胧就是喜欢,他原来的家,荔枝是最出名的。他们那的荔枝非常的有特色,皮的底部有些尖刺,与其他地方的荔枝那种平平的触感不同。而一剥开皮,看到首先是如同凝脂莹白美味的果,当然,这还不是最奇特的,最奇特的是,他们那的荔枝十颗里面至少有六颗是“幼籽”。这是他们那的方言,不过意思就是说,那里面的种子不是发育完全的,只有正常荔枝种子的三分之一,甚至更小!甚至,他还吃过完全没有种子的荔枝!而且,这荔枝好像还有典籍记载。

据他老爸说,唐朝那八百里加急送的荔枝还是从他们那摘的呢。当然,是真是假,陈烨并没有去深究。不过,至少也可以看出他们家乡那荔枝的美味。不是有位诗人曾描述过吗?“日啖荔枝三百颗,不辞长作岭南人。”不过,林胧也有点小郁闷,不知道飞联村的荔枝有没有他们家的好吃。

除了荔枝,林胧还买了不少的龙眼,枇杷,番石榴,桃树,柿树,甚至这柿树里面还有一颗老板送的结的果子专门用来做柿饼的柿树。而除此之外,还有十几条的葡萄藤,和上百棵的草莓。林胧之所以会想买草莓,是因为,前两天他在超市买了斤草莓,看着个头挺大,样子也挺讨喜的,就想这味道应该也不错,谁知道,咬了一口,连草莓味都没有,害得他郁闷死了。所以,干脆就自己种。反正以前还在读高中的时候他也种过草莓,那草莓个头不大,但味道确实很足。不像现在买的,吃着都不知道吃什么。

除了果树,林胧还做了之前没有做的事,那就是,买鱼!不仅买那种可以直接杀了的大鱼,还买了不少的鱼苗,准备放在空间里的水塘。而单有鱼,当然是不够的了,虾蟹都买了不少。不过,都是些淡水的虾蟹苗。

等把该买的都买了,林胧发现自己来城里已经快五天了,可是,除了有目的的出门,他就几乎没出去逛过。难得来一趟,不逛逛,好像有点说不过去。

于是,收拾了下自己,带上电脑,林胧决定去这城市最热闹的街市走走。顺便去看看自己的店,虽然租给了别人,但总不能连自己的店在哪里都不知道吧。

也是今天,他遇上了能够陪自己度过一辈子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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